今天给各位分享盐城市环保局网站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盐城市环保局领导名单及照片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主办老猛液单位:盐城市环境保护局
承办单位:盐城知行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联系电话:侍物0515-88190720
江苏省环境保护厅
1、举报电话专线:025-86557655或86612369;
2、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官方网站;
3、江苏省环境保护厅简介:
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环境功能区划,组织制定全省各类地方环境保改桥护标隐则准、基准和技术规范。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灶歼棚水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点海域污染防治规划,参与制定全省主体功能区划。
江苏省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周六周日不办公
盐城市环境保护局领导及分工
吴雨晴 局长、党组书记。
主持市环保局全面工作。
刘志元 副局长、副书记。
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政务信息、外事、基建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环境监察局。
吴剑波 副局长、副书记。
负责机关党建、精神文明、群团工会、环境宣教等工作。
分管机关党委、水源监察支队、宣教处、宣教中心。
骆守富 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生态保护、环境监测、科技、外经等工作。
分管科技处、环境监测站、环科学会。
孔令逸 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行政许可、开发建设环境管理、污染控制、环境影响
评价等工作。
分管行政许可服务处搜野、污染控制处、环保所、环科所(研究
中心)、环保产业协会。
郑 琳 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主持市纪委驻环保局纪检组高滚全面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环境执法工作。
分管监察室、法制处、核与辐射及固体废物监管中心。
王瑞涛 市环境监察局(支队)局长(支队长)、党组成员。
协助局长分管环境应急工作,主持环境监察局全面工作。
曹江林 局总工程师。
协助局长分管财务戚漏余工作,主持中心站全面工作。
分为两种:
1、在线举报:环保问题举报可登录12369环保热线官方网站,点击“环保热线”,导航栏中有“在线举报”;
2、电话举报:12369
扩展资料:
12369是环境保护的举报热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管理办法》设立:“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电话,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举报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截至2016年4月,环保微信举报已覆盖除西藏外的所有省份和地市,以及40%以上区县。“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粉丝数量超过9.6万人,全国共收到各类举报事项23883件,办结21416件。
开设目的
为了加强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的规范化管理,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根据《信访条例》以及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如森,开通环保举报热线“12369”客服电话。
受理范围
环保热线将做到24小时畅通,执法队伍接到举报迅速出动,及时处理环境违法案件,接受社会检验。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在向环保部门举报环境污染问题时,判返可根据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地点向辖区环保局或“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
1、一般程度的污染问题由辖区环保局受理,遇到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可直接向“12369”市指挥中心举报。
2、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如果属于市本级的,则有市本级处理;如果属于某区的,则转交给该区环保部门处理。
3、一些并不属于环保部门管辖范围的,例如城市垃圾处置,12369并不会派专人到现场,而会转给有关部门来处理。
4、如果遇到环保投诉,根据实际情况,先做了解,如果有必要,环保部门则会到现场进行处置。
受理程序
1、对属于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职责范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举报事项,应当予以受理。
2、对不属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处理的举报事项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
3、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或者已经进入上述程序的,应当告知举报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机关和单位提出。
4、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提出同一举报事项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受理情况和办理结果的查询方式。
5、举报人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做出的举报件答复不服,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举报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举报人可以依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提请复查或者复核。
6、对涉掘橡饥及突发环境事件和有群体性事件倾向的举报事项,应当立即受理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举报事项,由举报事项涉及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协商受理;协商不成的,由其共同的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协调、决定受理机关。
8、对举报人提出的举报事项,环保举报热线工作人员能当场决定受理的,应当当场告知举报人;不能当场告知是否受理的,应当在15日内告知举报人,但举报人联系不上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12369
关于盐城市环保局网站和盐城市环保局领导名单及照片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
发表评论: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